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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76章  (第2/2页)
。    他背对着程弯:“走吧,我今天晚上没见过你。”    程弯猛地一怔,不明白他什么意思。    小达仰头望着头顶暗淡的星光:“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,我知道老孟他们不是好人,但是我选择跟着他们,是因为我很弱,一个人在这世道很难生存。而同样,你也有权选择你自己的路,殊途同归,都是为了活下去。”    他忽然笑了,“希望下次再见时,你我都还能活着。”    孤零零的身影化作一个黑点,最终消失在视线的尽头。    “咚”的一声,坚硬的石头在土地上砸出一个浅浅的坑。程弯无声地朝着他的背影摆了摆手,随即调转方向,毅然决然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。    他要在这末世中,过出自己的活法儿。    ***    摸着黑一直往前走,程弯神不知鬼不觉来到了一个小森林。    本应该一望无际的郁郁葱葱,如今只化作累累焦土。    程弯在森林里走,又累又饿。    夜色漆黑,几米之外肉眼便不可见,森林的深处就像是个幽暗的无底洞,吸走了所有的光亮和方向。    意料之中,程弯迷路了。    而且迷的很彻底,迷到连营地的方向也忘到脑后去了。    他曾经因为好奇,特意看过一些关于荒野求生的纪录片。    片子里说,在森林里要是迷了路,尤其还是在晚上,最忌讳的就是到处瞎转悠,耗费体力不说,还容易越陷越深。    于是程弯干脆不走了,直接一屁股坐在一棵老树前的空地上。先凑活一宿,天亮再说。    程弯一手捂着胃,忍耐着一抽一抽的钝痛,开始闭目养神。    然而就当他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,耳边忽然响起一声低低的呜咽。    程弯一下子张开了眼睛。    他屏住呼吸,听声音,像是动物的□□。    程弯手撑着地一点一点爬起来,向着声音的源头寻去。    刚没走出几步,只见不远处的枯草堆里,蜷缩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。    程弯瞪大了眼睛,是一头……狼?    准确来说,只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狼,远没有成年狼身上的狠厉。小家伙浑身上下的毛是很漂亮的银灰色,毛乎乎的一团,说不出的可爱。    像程弯在穿越之前养的一只叫旺财的阿拉斯加。上高中的时候,小家伙每天一到晚上就蹲在门口等他回家,一见到主人回来了,就亲昵的扑上去,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瓜蹭程弯的脸。    而每次它一撒娇,程弯就会摸摸它的头,亲亲抱抱举高高。    眼前的这只小狼,让程弯一时间心里有些恍惚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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