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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2节 (第2/3页)
面孔,那笑容却有几分霍尼熟悉的乌鸦味。 “玛莎”说:“应该说,我们真的隐藏过吗?” 连尾区的血族小孩都知道,“森林里有野怪,不乖的小孩,会被野怪半夜咬掉大脚趾”。他们就和管理不善的垃圾填埋场、罪犯横行的地下城、往来的偷渡走私航线一样,只是个血族政府懒得解决的“小问题”。 一旦他们这问题不“小”了,倾覆只是血族高官一句话的事。 苟且和躲藏,原本只是临时的生存策略,却不知什么时候,已经变成了他们的人生信条。 血族一代代育种、洗脑,培育温驯愚蠢的宠物和家畜。他们这些“自由人”从来都看不起“浆果”,认为那些美丽的娃娃都是空皮囊,灵魂都被鬼话污染了,可怜可鄙。 其实大家又有什么区别呢? 霍尼无言以对。 黑暗笼罩下,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迁徙开始了。 如果是五百年前“正常”的人类社会,这样的撤离简直天方夜谭,别说在通讯不良的几个小时内完成,几天都未必能组织出个头绪。 好在这里只是一片末日后的零落废墟。 在朝不保夕的危巢里,每个活人一生下来,就背负起流放之刑,除了少数天生的特权阶级,绝大部分人都经历过紧急撤离。 尾区每个小镇都连着驿站,都有紧急撤离机制,临时取代匠人造物的手机一将命令传递出去,各处即刻找到了头绪。 圣地和方舟里从来是高手云集,弄明白现状后迅速镇定下来,短暂分裂的三大火种路线借着外族的通讯网重聚。 直到这时,霍尼才略松了口气,想起了什么,又问黑匠人和“玛莎”:“那之前签了那些鬼东西的人怎么办?” 年轻的黑匠人沉默片刻,抬起头看向霍尼,露出一双深灰色、如鹰隼般的眼睛:“让血契无效,就像格里芬·费雪本人做的,找到他,杀了他。” 格里芬·费雪看着自己手上的血契书,角落里代表签约野怪的数字停滞了。 这也在意料之内。 尾区野怪被他吓傻了之后,会有一小段时间慌不择路,特别是发现别人已经签了血契的时候。骨头软的、软肋多的,都会开始行动。但这一拨人做出选择后,剩下的就没那么容易了。 短时间内,野怪内部会分为两派:已经签了血契书的人会设法拉着他们的同伴一起,另一方则会誓死维护自己的坚守。 投降的羞耻疑虑,坚守的满腔恐惧,双方都心绪不安,会把不安转化为互相攻讦,不遗余力地彼此道德审判。这样吵完后,每只野怪的立场都会更坚定。 而尾区的野怪浆果和费雪家的香料厂早有勾结,这事他知道,干尸粉能抑制简单的通讯用品,但不是所有,凭野怪那无穷的创造力,现在两个区的肯定勾结上了,他们一对信息就会发现,自己这个血族并没有那么强势不可战胜,也有弑父的把柄在他们手上。 “那么接下来,”格里芬·费雪卷起血契书,心想,“就该到‘大逃杀环节’了。” 野怪们会联合起来,不遗余力地对他展开刺杀行动。 第154章 依米尔(七) 偌大的摩羯洲,哪怕尾区是出了名的经济欠发达、“人烟稀少”,也有将近一亿吸血鬼。 格里芬·费雪又不是镶在地基上的棺材房,三个小时内,从一亿血族里抓他一个? 这是什么天方夜谭? 有这本事,干吗不去角区安全总局里应聘? 更别说他们又不是安全署的警察,是丧家之犬,两眼一抹黑的野怪,自己还逃命呢! 霍尼瞪着黑匠人,怀疑对方在阴阳怪气:“意思是让他们自生自灭?” “不,”黑匠人的却是正色,“不管为了我们被困香料厂的同伴,还是为了你们的未来,格里芬·费雪都必须死,他知道的太多了。” “是,我同意。”霍尼叉起腰,“问题是怎么做,你们发明出能远程咒死他的造物了?” 黑匠人恭恭敬敬地转向“玛莎”:“虽然没有,但典狱长告诉我,我们有一件以‘洞察’为原型的珍贵天赋物,对吗?” 他们确实有,而且是腿很长、自己会跑的那种。 鸢尾湾里,格里芬·费雪手下的秘族被乌鸦遛跑了,庞大的血族护卫队则都跑去围追堵截“迷藏”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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